租戶權益可別被犧牲!有民眾不滿,租來的大樓電梯,二、三個禮拜就故障,但管委會遲遲不全面修繕,導致曾經有人被困在裡頭,相當危險,不過這裡的租客也難作主,因為管委會規定,必須是房屋所有權人才能參與會議,但是律師強調,可以請房東填寫授權書,別讓表達權被犧牲。
律師陳尹璋:「(房東)可以透過委託書的方式,委託他的房客來出席,出席之後再由已經獲得授權的房客來提案,請求管委會做重大修繕。」
目前雇主多委託外勞仲介公司引進及管理外籍勞工,多年來已相當倚賴外勞仲介公司,故人力仲介公司之良窳,對雇主及外籍勞工管理影響極大。另外籍勞工仲介公司長久以來,在社外勞仲介會上多為負面形象,致外界外勞仲介常建議取消營利仲介公司制度,改由政府直接引進或成立非營利仲介機構辦理引進事宜。故業者本身應有所認知及努力,加強人員訓練,提升服務品質,並充分協助雇主及外籍勞工解決問題,從而提升外籍勞工仲介業之專業形象及社會地位,並透過合併、聯盟方式擴大經營規模及業務範圍,以應因人力仲介全球化之趨勢。
除了授權書,律師也提醒,只要提案戶數超過整棟大樓的5分之1,管委會就得開會決議,畢竟要租客義務遵守大樓規定,但基本的表達權也必須被保障。
1. 公司登記及商業登記名稱預查,應繳納預查審查費300元。但以網路傳輸方式申請者,應繳納預查審查費150元。
2. 公司設立登記 實收資本總額每4000元以1元計算;未達1000元者,以1000元計收。以網路傳輸方式申請者,應繳納之登記費減收300元。
3. 商業設立登記1000元,但以網路傳輸方式申請者,應繳納之登記費減徵二成。
4.若因門牌改改編、行政區調整或法條變更等因素而必須申請停業、復業、延展開業、解散、登記、廢止許可登記的話,得以免繳納規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