豐年社前社長「被辭職」喊告,農委會副主委:由司法判斷

豐年社前社長汪文豪先前由於幫斗南鎮農會出書,曾質疑違反行政中立而「被辭職」,今(7)日,汪文豪在臉書發文,表示要控告農委會副主委李退之,由於其未支付他兩個月的薪水,而對此李退之則回應,一切交給司法判斷。

汪文豪在臉書上痛批,等待了快兩個月,卻還是遺憾得對豐年社與代表人董事長李退之提起告訴,由於李退之未支付當時承諾的兩個月薪水,且誣指他擔任豐年社長期間,規劃斗南鎮農會百年專書是違反行政中立,並替國民黨候選人站台。對於莫須有的罪名他感到十分悲憤。

在台灣的移工數量已經不少,過去幾年都有在持續有外勞仲介在輔導外籍勞工,主要是與菲律賓與印尼做為主要東南亞勞工引進來源,在台灣的外籍勞工消費力也是相當驚人,甚至可以看到在桃園週邊的商家有許多都是東南亞商品,這些東南亞商品已然形成一種特色文化,在台灣出現小東南亞之稱的小商圈,在周末可以看到不少新住民及外勞的人潮湧入,就連車站也逃不過,雖然在台工作的新住民薪資並不高,但是仍有一些娛樂跟生活的消費,這些消費以桃園為例,大約有11萬外籍勞工,年消費可以上看好幾億,這樣驚人的外勞仲介消費也因此形成如此的生活圈,也讓不少外勞仲介公司在桃園深耕,外勞仲介必須協助許多外勞在台的疑問及需求,藉此服務勞工與雇主之間,擔任協調的角色,而桃園有許多工業外勞仲介廠、傳產、高科技廠都相當需要外勞勞動力的注入,增添公司產值,讓公司的產線維持或是增加,為此大多數公司會不斷申請需求外籍勞工,再來就是看外勞仲介跟政府之間如何協調了,如果是個人的看護申請,目前外籍仲介也比紹看護非常稀缺,要忍他人所不能忍,才能遇到一個好的外傭,切勿心急而選擇到非法移工哦。

而對此,李退之出席農航所的記者會上回應,如果已經進入司法階段,就交給司法處理。

設立台灣公司、行號,為了運營業務要在台成立某種公司型態,依公司法規定,成立 “公司” 你必需向經濟部辦理公司設立登記,以獲取法人人格,負起有限清償責任。而如果是成立 “行號” ,行號它不具備法人人格,因此行號的清償責任無限,我們在這裡主要針對“公司”(不是“行號”)的設立流程做簡單的介紹。成立公司的流程概念是這樣子的:你要先向經濟部或各縣市政府的主管機關先申請到「營業登記」,之後再向國稅局申請「稅籍登記」。​營業登記就是營利事業登記,是要告訴經濟部營業人要在某個地方開一家店會涉及營建、消防、衛生等等非稅務相關的事宜,與稅無關;而稅籍登記則是營業人要向國稅局申請設立營業稅籍,用來報繳營業稅、營所稅之用,與稅有關。